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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课堂】未成年人打赏后金额可否追回?看这里!

时间:2019-01-22

网络直播是近年来广受各年龄层次民众喜爱的网络产品。据统计,在目前我国众多网络直播观众中,11岁至16岁的未成年人已占观众总数的十分之一。由此引发的一些社会问题颇受关注,最突出的就是一些“熊孩子”将学费甚至父母辛苦积攒的生活费、治病钱等大额金钱用来充值打赏给平台主播。司法实践中此类诉讼亦时有发生。


14岁男孩偷偷给女主播打赏13万元:

我要上光荣榜,她们叫我往前冲

前段时间,湖南长沙的陈女士突然收到了一条手机短信,上面显示她的支付宝转账1万元。仔细检查账单明细之后,陈女士吃惊地发现除了这笔1万元的转账以外,在短短的20天内,她的银行卡竟向同一个支付宝账户转账近13万元。而这笔巨额的钱财流向了何处?陈女士今年才14岁的儿子浩浩给出了一个令人意想不到的回答,这13万元的巨款都被他用来刷礼物打赏给女主播了。

希望追回钱财损失的陈女士在和直播平台对未成年人打赏主播的纠纷解决过程中,陈女士意外发现直播平台设有专门针对未成年打赏案件的负责人员,操作流程也非常的明确。

经过一翻拉锯战,平台给刘女士返还了60%的打赏金额,剩下的40%不予退还,称刘女士的银行卡是被自己儿子盗刷的,作为监护人的陈女士也应该负部分责任。陈女士却不满意这个结果,称要全额退还才行,平台告诉她可以走司法途径,但是这个成本会很高,陈女士和家人商量后,决定暂时放弃。


未成年人“偷用”父母账号非理性消费的例时有出现↓↓↓

那么,该如何界定此类事件?

发生此类事件该如何处理?

如何避免发生类似事件?

父母、网络平台都该承担什么责任?

……


“打赏”应属事实上的即时合同关系


在网络直播中,“打赏”行为更近似于观看者购买主播服务的一种消费行为,即“双向互惠行为”。主播为了得到观看者更多的“打赏”,通过展示各种才艺使其获得精神上的愉悦。如果观看者对主播的表演满意,就可能采取“打赏”的形式进行物质鼓励。


因此主播与观看者之间的法律关系类似于提供服务者与享受服务者之间的合同关系,但这种服务合同关系并不是采取书面的订立形式,而是一种事实上的即时成立的合同关系。合同的订立完全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属于民事法律行为,因而由此产生的纠纷也属于民事范畴,不构成刑事犯罪。


 未成年人“打赏”后可追回吗?


如果有充分证据确认“打赏”付费行为是未成年人的行为,则可以适用民法总则中关于未成年人民事行为的相关法律规定,对未成年人行为进行追认或撤销等方式来解决此类纠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十九条规定,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怎样确认“打赏”的是未成年人?


有关律师介绍,如何认定付费者是未成年人还是家长,是司法实践中的难点。有关专家提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辅助认定:

第一是手机的归属;

第二是注册的信息;

第三是直播有登录IP地点的显示;

第四是手机的型号;

第五是登录持续时间、是否多次“打赏”、付费等。


付费金额能否全部追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家长该承担什么责任?


有专家认为,父母平时忽略对孩子的网络消费教育以及父母支付宝、网银账户及支付密码保管不力,才是造成未成年人非理性网络消费最直接的原因。


网络平台该承担什么责任?


移动支付的低门槛性和便利性在一定程度上助推了未成年人非理性消费的可能。此外,有部分网络“主播”、游戏运营商等为了利益,还存在诱导未成年人消费的情况等。


虽然部分网络平台已进行了有益尝试,如防沉迷系统;提高网络主播准入门槛,加强直播内容的审核力度;用户注册审核时,使用人脸识别,避免未成年人冒用父母身份开设账号;对未成年人进行用户画像,行为符合未成年人特征的用户会被列入管控范围,限制打赏金额上限、权限等,但也有不少网民依然表示效果甚微。


对于未成年人非理性消费,“亡羊补牢”不如“防患于未然”。网络平台还需积极履责,多利用技术优势,提高“主播”准入门槛、严把各环节审核关等,防止未成年人非理性消费所引发的系列问题再次发生。

2018年,国家相关部门首次明确了行业监管中网络直播服务提供者、网络接入服务提供者、应用商店等各自的责任,并要求落实用户实名制度、建立主播黑名单制度等。直播平台作为最直接的主体,也在不断完善网络监督的职能。


而在监管部门无法一一监督到位时,未成年人更需要家长的教育引导,避免陷入恣意网络打赏的泥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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